得不到的才是白月光
林夏已经八年没有见到李改了。大学时,他是高她一届的学长,亦是被她暗恋三年的“床前明月光”。
即便多年过去,她仍记得,当年操场上“驰骋”的男子。
他赤裸的上身,密布的汗水,块块的腹肌,或投篮,或闪躲,或抢球……都让她觉得李改好man。
林夏甚至偷过李改的上衣!
爱一个人,爱到连汗水都觉得好闻那才彻底……它本就是毒药,如权势,如富贵……让堕落,发疯,腐烂……
但,大学毕业,两人便再也没见过。
尓今,重逢了。
因为两人工作的公司展开一次合作,他们为各自代表才得以重遇。
林夏望着眼前暌违多年的“爱人”不禁怦然心动。但,她是个有骨气的女子,硬生生忍住内心激动,装作若无其事。
两人是老相识,又加之林夏有能力,表现出众,口才极佳,方案又做的好……这次合作火速拍板,不到两小时便结束会议,确定了日后行程。
下班,李改请林夏吃饭。
吃的是日本料理,李改曾说想去日本。
狭小的房间里,灯开的很暗,只留了一点光。他们选择的是靠窗的房间,窗户微微开了一半,露出一个小小的缝,外面的月光照了进来。
桌子上,菜肴径直,清酒高档。他为林夏夹菜。
“这菜很好吃,这间店铺我来过好几次,都会吃这个菜。”
“谢谢。”林夏说。
“你结婚了吗?或者有对象吗?”李改问。
林夏心一动,旋即微笑摇头:“没有,你呢?”
“我也是,一直忙工作。”
酒过三巡,两人都有点醉。李改不想回去,说是不愿大好夜晚面对空落落的家,以及发白的墙壁。
他要了一壶清酒,让林夏陪他去酒店。
意思是明显的,成年人的世界里,很多以前不敢都成了敢,很多以前不会渐渐也都学会。
但,他是出于那种情愫?欲望、喜爱、亦或是醉了?
林夏不确定,更犹豫该不该去。她是倨傲的。
当李改又提出一次请求后,林夏沦陷了。她像是失去领地的士兵,颓败,无能,懊恼……却又是欢喜的。
这便是中了情毒。
酒店是在那家料理店不远处,自外看便知道内里装修的精致。走入,果真如此。房间收拾的很干净,门口摆了两双拖鞋,还有安全措施的必需品。
两人进了门。
“很漂亮,也很有情调。”灯有好几种颜色,红的,黄的,蓝的……李改选择第三种。
当整个屋子被蓝色笼罩后,李改脱掉了自己的上衣。他说要去洗澡。林夏紧张,她太高傲,高傲到什么都要最好,事业,房子,衣服,化妆品,亦或是男人……
她是第一次。
当晚,两人在床上展开博弈,像无数次林夏夜间的发梦。床头,还摆放着喝了一半的清酒,随着二人动作一下一下颤动。
结束了。
李改倒头就睡,林夏望着他熟睡的脸。俊俏,刚毅……快三十的男人,不止违背岁月摧残半分,反而更有男子气概。
他是真心的吗?随着李改每一次呼吸,林夏都会问自己这个问题。一遍一遍,纠结又期待。
很快便是天亮,第二天开始了。
李改径直走了出去,林夏微微有些许失落。但又自我安慰,想一夜足矣。
上午,林夏便在安慰与失落间渡过。到中午了。
正准备去吃饭,李改忽而出现。他站在林夏公司楼下,扬起笑,望着林夏。林夏骤然不安,强自镇定地走过去。
“你怎么在这里?”林夏笑问。
“等我女朋友啊!”
林夏一惊!——她晓得李改说的是自己,但仍旧不确定,怕自作多情。
于是她问:“你说的不会是我吧?”
李改一笑,邪魅动人,有点坏,但更多的是俊俏。“当然,不然还会是谁?”
林夏成了扑入蛛丝的飞蛾,再也无法挣扎,只待被吃掉。
尔后,两人走了。
她是那跌落火中的蛾
自此,两人时常见面。或去喝咖啡,或去看电影,更多的是宾馆及林夏家。她未曾去过李改住的地方。
李改给的理由是他家不够浪漫。
林夏信。
当一个女人,不论多么高傲的女人,陷落爱情后,便成了傻子,男人说的都会听,男人说的都会信。
林夏便是傻子。
“你知道吗?你穿旗袍的样子真美。”
当李改说完这句后,林夏的衣橱里便有穿也穿不完的旗袍。长的,短的,深色的,浅色的——李改最喜欢一件绿底,绣了杜鹃,滚了一道道金线,袖子拐了纹路的。
他说女人味十足。
的确很有女人味,尤其是林夏抽烟的姿势,穿着旗袍,抹暗红色的唇,风姿绰约地靠着沙发,像极了民国时期的贵妇人。
李改会在此时给她拍各种各样的照片。
很快便过了一个月。
一月后便是林夏的生日了。
自好几天前开始,林夏便期待时间快一点,像是等不及了似的。她一日日地撕扯一本老旧的日历,一张一张揭落,数着日子的期盼。
终于到了。
但,她收到的,不是浪漫的玫瑰,亦或昂贵的香水。而是,一个女人和李改的争吵。
当时她站的比较远,看不大清女人的脸,亦听不到两人的对话。但肢体动作表明是在吵架。
李改有女朋友,亦或是妻子?她成了小三?
不,不,不——
林夏拼命地找一个别的可能,但,绞尽脑汁却找不到。
她失魂落魄地回去了。
晚上,接到李改的电话,林夏犹豫要不要接听。思考太久,电话挂掉了。
怎么办,怎么办,怎么办——
她完全没有主义。
正失落,门被人敲响。起身,开门,是李改。他站在门口,一脸焦急,还带了疑惑:“怎么了,不是说好晚上去看电影给你庆祝生日吗?为什么你连电话都不接?”
林夏有几许犹豫,脚步却不自觉把李改带了进来。她走到沙发坐下,摸起桌上的“寿百年”,打出一根红色的烟点上,吸了两口:“我今天看到你和一个女孩在吵架,她是谁?”
李改一怔,旋即反应过来,露出一个笑脸:“原来如此,你生气了?”
林夏很想骂他,亦很想打他。但最后却是没骨气地别过脸,不敢看他。
“傻瓜,你误会了——”恋爱中,总有一句让女人无法抵抗的话,亦或是为人摆布的外号:丫头,小猪,傻瓜……
林夏三十岁亦“不落俗套”。
“那是我前女友。”李改解释,讲两人早就分手了,是在见到林夏的一星期前。李改说其实自己暗恋了林夏很多年,那个女孩和她有几许相似,故而被视为替身。但,经过时间洗礼,李改发现,最爱的仍旧是林夏。
他们选择分手。
分手后,女孩不知自何处知道林夏这个人,并揣测到几分,特地前来和他辩白。
这便是前因后果了。
“对不起,我是不是很傻。”烟差点没拿稳,林夏心如鹿撞。她信了李改的话。
为何不信?她深爱李改,便是谎话,只要说的动听都愿意相信——人总是先骗了自己,再被别人骗。
两人即刻和好如初,甚至胜过从前——从生到死可以是一眨眼,从怀疑到坚信亦可以是一瞬间,只看对方怎么摆布。
自欺,欺人
最美好的,往往是最可怕的。当一件华丽外衣被扯下,露出的可能是丑陋不堪。
那个所谓的前女友,来找林夏了。
当时林夏正在公司上班,打一份文件。忽而,一名同事进了她的办公室:“林经理,有一个女孩说是你朋友,找你有事。”
林夏疑惑,蹙眉问道:“谁?”
同事摇摇头:“不知道,她现在在外面等你。”
林夏点头,同事走了。尔后,起身自椅子上站起,准备出门。但,动作太急,不慎撞落桌上的照片,系她与李改的甜蜜合照。
当林夏走到公司前台时,那女孩正坐在椅子上。见到林夏,她面无表情地起身,走了过去。
“你是?”
“你是林夏吧。”她没有自我介绍,只直截了当一句。
林夏点点头,疑惑更浓。
“我们找个地方谈谈吧,我有一些事情想对你说。”
林夏望着女孩,最终答应了。
地点选择公司附近的咖啡厅,她和李改经常约会的地方。坐的亦是常做的最后面靠窗的位置。
点的亦是两人最爱的卡布奇诺。
林夏一边搅拌咖啡一边看着女孩,女孩低着头,落入沉思。林夏好奇,蹙眉,眼睛盯着女孩不肯移动。
但,她又不好开口。
忽而,女孩抬起头:“我叫小柔。”
“你好,小柔。”林夏努力做出最得体的笑容,尔后沉默了。
小柔眨了眨眼,深呼吸一口气:“我是李改女朋友,我们……我们一直住在一起。”
林夏一惊,旋即镇定:“上次和李改吵架的就是你吧。”
小柔怔住,良久才反应过来。她点了点头。
林夏又说:“你们……已经分手了,对吧?”语气十分不肯定,似是自问。
小柔苦笑莞尔:“我说没有你信吗?”
她告诉林夏,李改一直很风流,但她总是容忍,想,男人哪个不风流?不风流,还是男人吗?
甚至,小柔安慰自己说只要李改愿意回家便足矣。
但,好久了,他始终本性不改。
“我们在一起五年了,我想和他结婚,但最近我提出好多次都被他拒绝。”小柔认为,林夏是原因。
一时间,反应不过来,咖啡都洒在衣服上。林夏顾不得是禁烟区,直接点了一支烟。
侍者过来了。
林夏反应过来,掐灭烟头道歉。
“对不起,我不是指责你什么,我相信你不是故意的,是李改骗了你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林夏说。
又交谈了一阵,两人才各自离开。
尔后林夏没有去公司,给领导打了电话请假。她需要疗伤。
回家后,她倒在床上思索了好久。她不知该不该相信小柔,亦或是……愿不愿意相信小柔——
这个问题困惑她良久,直到晚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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