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们该回家了。”我对她说,“走吧。”
我们原路返回,一路无语。
后来她和我组建的那支朋克乐队里的鼓手走了,再后来,又过了很久,嫁给了什么别的人。后来我在火车上见过她一次,她已经结了婚,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的事情。
我说我记得。
“那天晚上,我是真的喜欢你,杰克。”她告诉我。“我以为你会吻我,我以为你会再约我出来,我会答应的,如果你再约我……”
“但我没有……”
“是的”她说。“你没有!”她把头发剪的很短,这并不适合她。
我再没见过她。那个笑容僵硬的苗条女人已经不是我曾经爱的那个女孩。和她说话只会让我觉得不舒服。wwW.Guidaye.coM
我搬到了伦敦,几年后,我又搬了回来。可当我回到小镇时,那里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地方了:那里已经没有了田地,没有了农场,没有了碎石小路。我逃跑一般的离开了那里,搬到了十英里以外的一个小村子里。
我把全家都搬到了那里——此时我已经结了婚,还有了个仍在蹒跚学步的孩子。我们住进了一幢老房子,这地方曾经是一个火车站,不过铁轨早已经被撬出。住在对面的一对老夫妇经常会种些蔬菜。
我渐渐衰老。有天我发现了一根白头发,而另一次,当我听到我自己的录音时,我竟以为那是我父亲的声音。
我在伦敦工作,在一家大唱片公司做经纪人。大多数时候我得在早上坐火车赶到伦敦,到晚上才能回来。
我在伦敦有间小公寓。如果你负责的乐队在半夜还没上台,那你肯定赶不上回家的火车了。也就是说只要我愿意,撒谎是非常简单的事情,我也常常这么做。
我想艾兰诺拉——她是我妻子,我想我本该在之前就提到她,她并不知道我有其他女人的事。可当我结束了两周的旅程从纽约返回家的时候,那是冬天,迎接我的是一个空荡荡的家。
她留了一封信,不是简单的一张字条,足足十五页长的打印稿。信里说的每句话都是真的,包括那个附言:你根本不爱我。从来没爱过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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